(1)對高強螺栓在儲存、運輸和施工過程中應防止其受潮生銹、碰傷。施工中剩余的螺栓必須按批號單獨存放,不得與其他零部件混放在一起,以防撞擊損傷螺紋。
(2)領用高強螺栓或使用前應檢查螺紋有無損傷;并用鋼絲刷清理螺紋段 的洶污、銹蝕等雜物后,將螺母與螺栓配套順暢通過螺紋段。配套的螺栓組件,使用時不宜互換.
(3)為了防止螺紋損傷,對高強螺栓不得做臨時安裝螺栓用;安裝孔必須 符合設計要求,使螺栓能順暢穿入孔內(nèi),不得強行擊入孔內(nèi);對連接構件不重合的孔,應進行修理達到要求后方可進行安裝。
(4)彩鋼瓦建筑安裝時為防止穿入孔內(nèi)的螺紋被損傷,每個節(jié)點用的臨時螺栓和沖釘不得少于安裝孔總數(shù)的1/3,應穿兩個臨時螺栓;沖釘穿人的數(shù)量不宜多于臨時螺栓的30%.否則當其中一構件竄動時使孔位移,導致孔內(nèi)螺紋被側向水平力或垂直力作用剪切損傷,降低螺栓截麗的受力強度。
(5)為防止安裝緊固后的螺栓被銹蝕、損傷,應將伸出螺母外的螺紋部分, 涂上工業(yè)凡士林泊或黃干泊等作防腐保護;特殊重要部位的連接結構,為防止外,螺紋腐蝕、損傷,也可加工專用螺母,其頂端具有防護蓋的壓緊螺母或防松副螺母保護,可避免腐蝕生銹和被外力損傷。